根據認監委2021年7月30日發布的2021年第12號認監委關于發布新版《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新版《HACCP體系認證實施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為過渡期。
本次發布的實施規則與舊版對比,重大變化如下:
一、認證依據變化
1、舊版實施規則中認證依據為:GB/T 27341-2009以及認證補充要求1.0和GB14881-2013。
2、新版實施規則認證依據變為: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要求(V1.0)(附件2)
注:適用時,為滿足進口國(地區)的需求,認證機構可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制定的《食品衛生通則》作為補充的認證依據。
變化解讀:
新版實施規則在融合了GB/T27341和補充要求的基礎上,增加了附錄A 規范性附錄-企業良好衛生規范要求,其中包括通用要求和特殊行業的相關要求,取消了GB14881-2013做為認證依據的內容。
二、審核員對同一現場審核次數要求變化
1、舊版實施規則5.3.1:同一審核員不能連續兩次在同一生產現場審核時擔任審核組組長,不能連續三次對同一生產現場實施認證審核。
2、新版實施規則3.4.7.4:同一審核員連續對同一生產現場實施認證審核的次數最多為6次。
注: 第一階段審核或其他類型的特殊審核不計算次數。
變化解讀:
新版實施規則對同一審核員連續對同一生產現場實施審核大的次數增加1倍,認證機構可以更好的調節審核人員、安排審核計劃。
三、增加“不通知審核”
新版實施規則3.10要求:認證機構應在初次認證審核后,每三年策劃實施一次不通知審核。不通知審核可在審核前48小時內向獲證組織提供審核計劃,獲證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審核。
變化解讀:
為了對標GFSI的要求,增加了每3年至少實施一次不通知審核的要求。
四、認證范圍分類變化
對比舊版實施規則對應的《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 HACCP )體系認證機構認可方案》(CNAS -SC17),新版實施規則的食品鏈產品/服務分類增加了行業(子行業)類別DⅡ 寵物飼料生產、I食品包裝和包裝材料的生產、K(生物)化學品的生產。
同時,SC-17中的活動示例變更為更加詳細的“產品/服務類別”,并增加了更為詳細的“產品/服務小類(示例)”。
變化解讀:
認證范圍更加擴大,同時產品/服務類別制定的更為細致、明確。
***本次新版《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實施規則》變化較大、較多,更多解讀稍后發布,請持續關注!
來源:本文食安庫(青島食安庫食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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