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管局、示范區市場監管局,各國家質檢中心、各檢驗檢測機構:
根據國家統計局《檢驗檢測統計調查制度》要求和《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認可與檢驗檢測服務業統計工作的通知》(市監檢測函〔2023〕426號)要求,現將開展2023年度檢驗檢測服務業統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任務分工
(一)省局負責全省省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統計工作的組織實施,并在檢驗檢測統計直報系統中上傳省本級頒發的全部有效資質認定證書基本信息。
(二)各市局及示范區局負責組織轄區內納入統計范圍的檢驗檢測機構上報統計數據,并對數據進行審核。
二、時間安排
2024年1月,各市局、示范區局組織轄區內省級資質認定
檢驗檢測機構上報統計數據;2月至3月,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登錄檢驗檢測統計直報系統進行數據上報;4月15日前,各市局及示范區局完成數據審核匯總工作。現行有效的統計調查制度,發布在市場監管總局網站首頁—服務—集成服務—檢驗檢測機構綜合監管服務平臺(檢驗檢測統計直報系統)(http://qts.cnca.cn/qts)。統計直報系統開放時間為2024年1月至4月底,超過時間將無法進入系統進行錄入和修改。
三、工作要求
(一)檢驗檢測機構應依法如實報送統計數據和有關材料
1.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依法如實、按期、準確、全面上報統計數據。檢驗檢測機構登錄檢驗檢測統計直報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填報內容包含2023年度統計調查數據和2023年度報告(具體要求見附件1)。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CMA)和其他專業領域法定資格、資質(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特種設備、安全生產、雷電防護、水利、海關等)的檢驗檢測機構均應填報統計數據。
2.擁有國家質檢中心的檢驗檢測機構,還應在檢驗檢測統計直報系統中報送社會責任報告(具體要求見附件2)。
3.各檢驗檢測機構應定期上傳檢驗檢測報告編號。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內,各檢驗檢測機構需在“檢驗檢測統計直報系統”中報送上一季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檢驗檢測報告編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檢驗檢測報告編號有效性查詢平臺(市場監管總局網站首頁—服務—我要查—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檢驗檢測報告編號查詢)監測檢驗檢測機構上傳編號情況。
上述填報內容的操作說明及檢驗檢測統計調查制度,詳見“檢驗檢測統計直報系統登錄頁面”下“系統幫助”欄目。
(二)同一法人實體所屬的檢驗檢測機構僅填寫一次
同一法人實體所屬的檢驗檢測機構,有多張資質認定證書或者多個名稱的,應匯總檢驗檢測機構的情況,僅填寫一次統計報表,并在“資質證書狀況”中列明每張資質認定證書的信息;同一法人檢驗檢測機構有多場所的,應在“地址欄”中列明各個場所的地址;同一法人實體下有多個檢驗檢測機構,其中有的機構又具有獨立法人身份的,該獨立法人機構應另行填報統計數據。
(三)同一檢驗檢測機構的統計數據僅由一個部門審核
檢驗檢測機構既取得省級資質認定證書,又取得國家級資質認定證書的,以其資質認定證書能力范圍覆蓋面最大的為準,由檢驗檢測機構選取一個上報審核的部門,并由該部門進行數據審核,同時檢驗檢測機構應在“資質證書狀況”中列明獲得的每張資質認定證書的信息。
各市局及示范區局可通過直報系統審核、查詢和統計檢驗檢測機構上報統計數據的情況。數據審核過程中發現上報數據有問題的,應及時與相關機構溝通協調解決。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認證處:張春雷,0351-7680108 18903577691
網站校驗報錯等問題:400-813-5888(撥2咨詢)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010-88136500
152691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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