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產品(畜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構(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站、處)、優質農產品工作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完善農產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的指示精神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質量強國建設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農業農村部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農業農村重大創建認定、農業品牌推選、農產品認證、農業展會等工作掛鉤的意見》(農質發〔2018〕10號)《農業農村部關于實施農產品“三品一標”四大行動的通知》(農質發〔2022〕8號)《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2022-2025年)》(農辦市〔2022〕8號)等有關要求,加強農產品產地追溯信息驗證,識別品牌農產品產地來源,滿足個性化追溯服務定制和高品質農產品消費需求,推進新質生產力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快品牌農產品數字化賦能,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以下簡稱“部農安中心”)制定了《農產品追溯優品登錄和產地追溯信息驗證管理規范》(附件1),決定開展農產品追溯優品登錄和產地追溯信息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登錄范圍。已獲得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中國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產品(China GAP)、良好追溯監測點以及地理標志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其中一項或多項認證(登錄)證書的高品質農產品。
(二)管理原則。追溯優品登錄遵循申請自愿、誠實篤信、產地可控、優質優價以及個性化定制、數智化保障、市場化服務的原則。
(三)驗證機制。追溯優品登錄實施產地追溯信息驗證和專用質量標識制度,保障產地追溯信息的有效性以及品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建立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信任機制,傳遞看得見的信任。
二、登錄條件
(一)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已獲得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中國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產品(China GAP)、良好追溯監測點以及地理標志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其中一項或多項認證(登錄)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三)產品有限定的產區范圍;
(四)承諾在農產品追溯優品數智個性化服務定制系統中實施追溯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質量控制體系;
(五)承諾產品在產地進行預包裝,在最小包裝上使用專用質量標識,保證產品的產地來源、質量和信譽;
(六)農產品產地環境、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
具體登錄申請材料要求見附件1。
三、實施步驟
(一)推薦登錄。縣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優質化工作機構積極組織推薦本轄區追溯優品登錄,組織符合登錄條件的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認真填寫《農產品追溯優品登錄申請書》(附件2),并提出推薦意見,連同附報材料向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優質化工作機構提出登錄申請。
(二)分級審核。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優質化工作機構受理追溯優品登錄申請,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符合要求的,將申請材料、初審意見以及《農產品追溯優品登錄申請匯總表》(附件3)一并報送部農安中心。
部農安中心收到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優質化工作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復審,提出復審意見。通過復審的,為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開通農產品追溯優品數智個性化服務定制系統的使用權限。
(三)個性化定制。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農產品追溯優品數智個性化服務定制系統中實施追溯管理,采集系統配置的產地基礎追溯信息。除產地基礎追溯信息采集外,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還可以申請擴展追溯信息個性化服務定制。
(四)產地驗證。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完成產地追溯信息采集后,及時向部農安中心提出產地追溯信息驗證申請,部農安中心向產地追溯信息驗證機構派發任務,產地追溯信息驗證機構完成任務后,開具產地追溯信息驗證證書。
(五)納入名錄。獲得產地追溯信息驗證證書的農產品,部農安中心將其納入追溯優品名錄。追溯優品名錄實行動態管理,產地追溯信息驗證證書有效期滿未進行續展或違反追溯優品管理制度規定的,部農安中心將其撤出追溯優品名錄。
(六)標識授權。產品納入追溯優品名錄的,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納入名錄后向部農安中心提出專用質量標識使用授權確認,獲得授權確認后,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授權確認協議核定范圍內規范使用追溯優品專用質量標識。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工作部署。縣級以上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優質化工作機構要高度重視追溯優品登錄工作,將追溯優品工作與發展新質生產力和品牌農業高質量發展緊密結合起來,積極推動數字農業和品牌農業深度融合,統籌做好本轄區追溯優品登錄推薦和品牌培育工作。
(二)嚴格審查把關。縣級以上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優質化工作機構要加強追溯優品登錄申請指導,實事求是撰寫申請材料。落實審核把關責任,確保材料內容真實有效、有據可查。對發現存在重大問題、偽造信息、弄虛作假的,取消追溯優品申請資格,并進行通報。
(三)加強業務指導。縣級以上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優質化工作機構要深入宣貫追溯優品管理制度,提升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高質量發展意識,用數字化驅動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優質化工作創新,加快推動農業現代化。
(四)強化跟蹤管理。縣級以上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優質化工作機構要加強追溯優品產地追溯信息、專用質量標識使用的跟蹤管理。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不得擴大專用質量標識使用范圍,不得擅自將專用質量標識使用在授權確認協議范圍之外的農產品上。
(五)加強優品培育。縣級以上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優質化工作機構要建立追溯優品培育計劃,凡納入追溯優品名錄的,應在政策、項目和資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建立追溯優品與地方區域公用品牌掛鉤機制,推動品牌農產品數字化和品牌價值提升。
在實施過程中,有什么意見和建議,請與部農安中心質量追溯處聯系。聯系方式:周磊,電話:010-59198533;張夢飛,電話:010-59198557。
附件:1.《農產品追溯優品登錄和產地追溯信息驗證管理規范》
2.《農產品追溯優品登錄申請書》
3.《農產品追溯優品登錄申請匯總表》
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關于開展農產品追溯優品登錄和產地追溯信息驗證工作的函.pdf
附件1:農產品追溯優品登錄和產地追溯信息驗證管理規范.pdf
010-88136500
152691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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